强生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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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0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人数为 9 名。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参股投资杉德商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杉德

商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因政策变化等原因,董事会同意上述投资事

项调整为参股投资杉德商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杉德商户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初定为 2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全部

注册资本的 9.5238%;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 13000 万元,占全部注

册资本的 61.9048%;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400 万元,占全

部注册资本的 11.4286%;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全

部注册资本的 9.5238%;上海森昊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全部注

册资本的 4.7619%;上海永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600 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

的 2.8571%。

2、《关于公司设立法务部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切实加强公司及所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

系,有效发挥法律服务与保障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公司本

部拟设立法务部(法务管理的部门职能相应由办公室转入法务部),统一负责公

司的法律事务,协调、监督和指导所属企业的法务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法务支

持。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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