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03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方圆支承,股票代码:002147)将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经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
公司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马鞍山方
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对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
行政许可)【2015】第 72 号)。根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
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修订内容及说明详见 2016 年 1 月 12 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方圆支承,股票代码:002147)
将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