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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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1730002 号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1

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海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信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 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

非公开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1,744.80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50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218,1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212,100,000.00 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212,100,000.00 元已于 2013 年 3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洪楼支行开立的

1174114000000014495 募集资金专户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601014210024921 募集资金专户。

2、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

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洪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00 活期存款

南洪楼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00 活期存款

司济南分行

3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 9.03 活期存款

司济南分行

总 计 9.0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

化项目。”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1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6,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12,1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1,983,424.93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6,051,007.9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902,250.44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46,967,808.52

减:理财产品余额 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03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4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

原计划新建一座建筑面积约 3.2 万平米框架式标准厂房,变更至同一园区内已经

建成的标准厂房,对该标准厂房重新规划工艺布局,使用其中 3 层作为两个募投

项目实施场地。调整后募投项目合计减少 4,559 万元基建部分投资金额。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590.97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在 2015 年 10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05.1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告日差异主要原因系此期间收到的利息

收入。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入募 差异

投资项目 差异原因

总投资 投资金额 集资金总额 金额

智能配电网自动化 募投项目固

9,415.00 9,415.00 9,664.82 249.82

系统产业化项目 定资产投资

采购实际价

智能燃气自动化系

7,236.00 7,236.00 7,230.31 -5.69 格与预算价

统产业化项目

格略有差异

合 计 16,651.00

16,651.00 16,895.13 244.13

(注)

注:项目总投资及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差异系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所致,详细见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

募集资金 4,696.7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2855 号《关

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59

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 4,559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公告,决定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2,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截至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100 万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进行了公告。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3、2014 年度报告中“董事

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3 年年末累计 2014 年年末累计

投资 实际 实际 年报

年报披露 差异 差异 备注

项目 使用 使用 披露

序号

智能配电

网自动化

1 2,772.14 2,772.14 - 3,159.28 3,159.28 -

系统产业

化项目

智能配电

网自动化

2 3,222.52 3,222.52 - 5,349.73 5,349.73 -

系统产业

化项目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3、2014 年度报告中

“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6

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

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7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21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500.2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59.00

其中:2015年 12,991.22

2014年 2,514.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49%

2013年 5,994.6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投资金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智能配电网自动化 智能配电网自动化

1 11,820.00 9,415.00 9,664.82 11,820.00 9,415.00 9,664.82 249.82(注2) 100%

系统产业化项目 系统产业化项目

智能燃气自动化系 智能燃气自动化系

2 9,390.00 7,236.00 7,230.31 9,390.00 7,236.00 7,230.31 -5.69(注2) 100%

统产业化项目 统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210.00 16,651.00(注1) 16,895.13 21,210.00 16,651.00 16,895.13 244.13(注2)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59.00(注1) 4,605.10 - 4,559.00 4,605.10 46.10(注3) 不适用

合计 21,210.00 21,210.00 21,500.23 21,210.00 21,210.00 21,500.23 290.23注4)

注1:2013年8月21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新建一

座建筑面积约3.2万平米框架式标准厂房,变更至同一园区内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对该标准厂房重新规划工艺布局,使用其中3层作为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场地。调整后募投

项目合计减少4,559万元基建部分投资金额,并将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系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采购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略有差

异。

注3: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

部建设完成,截止8月27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59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周转。公司实际在2015年10月29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05.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告日差异主要原因系此期间收到的利息收入。

注4: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投资金额总额的差异290.23万,系累计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用率 2013 2014 2015年1-11月 效益

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

1 106.00% 3,049.90 2,396.30 2,396.30 是(注1)

统产业化项目

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

2 62.00% 2,484.30 89.22 1,746.35 1,835.57 否(注2)

产业化项目

注1: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承诺效益系全年承诺效益,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已累计实现效益2396.30万元,公司12月尚有5000万元以上

配电网合同项目进行验收结算,预计公司全年能够完成预计效益。2015年1-11月实际效益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注2: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包括燃气自动化系统的开发和推广以及智能远传燃气表的规模化生产。截至目前,公司燃气自动化系统市场推广

进展顺利,连续两年合同额突破8000万元,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燃气自动化系统供应商。由于系统类产品需工程验收后方可确认收入,2015年签订的部分

燃气自动化工程项目将延后到2016年上半年验收。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本项目实现效益已达到承诺效益的70%以上,其中系统类产品符合预计效

益,智能远传燃气表由于受房地产市场下滑以及部分燃气公司招标量波动的影响,全年销售量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司下一步将调整销售策略,通过强

化品牌宣传,加强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大智能远传燃气表的市场推广力度,预计2016年智能燃气表的销售将实现较快增长。2015年1-11月实际效益

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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