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购买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经充分沟通后,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于李胜:
宋萍萍:
钱 强: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