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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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7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证券代码:002622)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16 年 1 月 8 日、2016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

件,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预案”)等相关文件,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

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3、经查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上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次交易是否能通过上述程序以及取得最终核准的时间均未确定。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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