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
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
于该持股计划设立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草案及摘要中的
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进行相应的
修订,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修订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光缉 卢光伟 李水兰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