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6-001 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关于公司为河
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国光公司”)、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托利公司”)
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份,合同内容如下:
1、对河南国光公司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兴银豫保证字第 2016002 号),为该行给予河南国光公司的 6000
万元信用额度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止。
2、对河南托利公司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兴银豫保证字第 2016003 号),为该行给予河南托利公司的 3000
万元信用额度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止。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国光公司的
生产经营所用资金需求,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全文(公
告编号:2014-065 号)。
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1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
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国光公司等单位提供总计不超过 4 亿
元人民币的银行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1)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担保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1)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担保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国光公司、河南托利公司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
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此项担保风险基本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无反担保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业务发生之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4,142 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