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贯彻执行上述规
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
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