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1 1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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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码:2016-002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东方富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东方富海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方富海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东方富海持有公司股份 9,9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15%。

2、东方富海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1)在其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的 80%,将减持所持公司全部

股票。2)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1)

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2)持有公司的股

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 80%。4)减持公

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若违反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东方富海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

内(2015 年 7 月 9 日-2016 年 1 月 8 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东方富海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求;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7月8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9,934,4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1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

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东方富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东方富海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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