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 2016-00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理顺控股子公司间债权债务和投资关系,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郴电裕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裕旺”)
向将其持有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中邦”)的
部分股权分别转让其 22.97%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中天邦利益
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中邦”),5.8%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
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邦”)。
●本次交易未购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购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未超出董事会的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股权转让概述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电裕旺于 2009 年 1 月与香港恒龙科技
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了新余中邦,郴电裕旺以货币资金 7127.23 万
元对新余中邦进行增资扩股,持有其 40%的股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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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9 年 1 月 20 日刊登在上交所 http://sse.com.cn《湖南郴电国际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009 年 8 月,郴电裕旺分别向常州中邦、唐山中邦借款 4093.28
万元、1033.95 万元投资到新余中邦。
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为理顺债权债务和投资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电裕旺将其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中邦、唐山
中邦借款投资所持有新余中邦 22.97%、5.8%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4093.28 万元、1033.95 万元分别转让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中邦
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中邦,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
电裕旺持有新余中邦的股权从 40%减至 11.23%。
(二)本次股权交易已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中邦、常州中邦及
郴电裕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转让各方当事人情况
1、股权出让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郴电裕旺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系由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 1,300 万元,持有其 65%的股权,上海童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其 17.5%的股权,湖南裕嘉工业气体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7.5%
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生希,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注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588 号 1 幢 430 室,经营范围:实体
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最终控制人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郴电裕旺的资产总额为 18,887.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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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为 12,074.91 万元,净利润为 9,899.62 万元。
2、股权受让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中天邦利益气体有限
公 司 , 系由 本公司 的 控 股子 公司湖 南 汇 银国 际投资 公 司 持有 其
45.50%的股权,香港恒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39.50%的股权,香港
明键国际有限公司、湖南裕丰工业气体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嘉欣
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5%的股权。注册资本为 66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李素芬,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印墅村,经营
范围:氧气、氮气、氩气制造,销售自产产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最终控制人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常州中邦的资产总额为 16,826.88 万元,
净资产为 15,100.8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863.78 万元,净利润为 611.53
万元。
3、股权受让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系 由 本 公司 控股子 公 司 湖南 汇银国 际 投 资有 限责任 公 司 持有 其
45.50%的股权,香港恒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39.50%的股权,香港
明键国际有限公司、长沙嘉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湖南裕龙工业
气体咨询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5%的股权,唐山中邦的注册地:河北省
遵化市建明镇穆家庄村南,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素芬,注册资本:550
万美元,经营范围:氧气、氮气、氩气制造,销售自产产品。最终控
制人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唐山中邦资产总额为 13,794.63 万元,净
资 产 为 11,694.46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8623.36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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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99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电裕旺持有新余中邦的 40%的股权,郴
电裕旺将其持有新余中邦 22.97%、5.8%的股权以人民币 4093.28 万
元、1033.95 万元分别转让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中邦及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唐山中邦,本次股权转让后郴电裕旺持有新余中邦的股权
从 40%减至 11.23%。新余中邦的主要股东香港恒龙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其 60%的股权,郴电裕旺持有其 40%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制造、
销售氧气、氮气与氩气,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成立时间 2007
年 6 月;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仙来管委会。
2、权属状况说明
郴电裕旺对持有新余中邦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该股权没有设
定质押、查封情形。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交易标的通过协议定价,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股东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郴电裕旺将其 2009 年 8 月向常州中邦、唐山中邦借款投资新余
中邦所持有的 22.97%的股权以人民币 40,932,759.15 元转让给常山中
邦,将其 2009 年 8 月向唐山中邦借款投资所持有的新余中邦 5.80%
的股权以人民币 10,339,540.85 元转让给唐山中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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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对新余中邦的间接权益由 26%下降至
20.39%,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郴电裕旺与常州中邦所签《股权转让协议书》、郴电裕旺与唐山中
邦所签《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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