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 2016-003 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监事会
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
期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16-004 号)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原有两项承
诺,分别为:“在2015年10月31日前对外转让天津市中药饮片厂有限
公司的控制权,将医药集团在天津市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所持的股权
比例降至45%(含45%)以下,从而确保医药集团不再对其实施控制”、
“在3年内(即2015年11月26日前)将目前与中新药业存在潜在同业
竞争的中药材制造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
方式纳入中新药业上市平台或出售予独立第三方”。现两项承诺均延
期至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监事会认为,本次医药集团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承诺延期事项
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余红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