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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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临 2016—00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6年1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能集团”)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2015年7月11日,申能集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自2015年7

月11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10亿元

资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稳定股价相关举措的公告》)根据上述增持计划,申能集团2015年8

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详见公

司2015年8月31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截至2016年1月10日(9日、10日为非交易日),申能集团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完毕。自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1月8日,申能集团通过

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990,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5%,

累计使用资金约20,013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申能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2,350,725,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41%。

二、承诺情况

申能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月11日出具了《关于申能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申能集团具

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本次股份增持已

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

购管理办法》、《增持通知》、《增持事项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

的函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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