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并详细阅读了议案的相关资料,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
司浙江金磁银信担保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拓展了公司的
产业链条,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意设立担保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
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方铭 邹峻 吴伟明
2016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