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尚长印通知到龄退休、予以免职的议案》
经了解,公司副总经理尚长印同志于 1955 年 11 月出生,根据国家劳
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该同志已于去年 11 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鉴于此,
我们同意公司不再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实先生、张新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赵选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雁明、张俊瑞、李琳、李安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