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8 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五次会
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 2016 年 1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
具体运营情况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认真自查,公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具体情
况如下:
(1)公司拟向刘志洪、陈中杰等广州建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为“建通测绘”、“标的公司”)的 39 名股东(以下简“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建通测绘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建通测绘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由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众联”)对标的资产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预
评估,标的资产的预评估值约为 60,1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确定建通测
绘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60,000 万元,待评估值确定后经各方再次协商确定,日海通
讯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全部的交易对价。
(2)公司拟向王文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向夏何敏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向日海通讯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000 万元,未超过本次交
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
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刘志
洪、陈中杰等建通测绘的 39 名股东。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王文生、夏何敏和日海通讯 2016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根据评估机构国众
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初步评估,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60,10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拟确定建通测绘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60,000 万
元,待评估值确定后经各方再次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
分,定价基准日均为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45 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
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依据上述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发行数量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在本次交易项下收购标的资产而向交易对方分别发行的股份数=交易对方各自所
持标的资产总对价÷发行价格。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价 支付的股份数量
持有建通测 日海通讯本次
序号 交易对方 (股)
绘股权比例 购买股权比例 (万元)
1 刘志洪 32.94% 32.94% 19,766.67 15,205,128
2 陈中杰 24.33% 24.33% 14,535.00 11,180,769
3 李文燕 8.33% 8.33% 5,000.00 3,846,153
广州高谱投资有限
4 5.29% 5.29% 3,175.00 2,442,307
公司
广州凯能投资有限
5 8.33% 8.33% 5,000.00 3,846,153
公司
6 陈汉荣 2.92% 2.92% 1,750.00 1,346,153
深圳年轮投资管理
7 2.43% 2.43% 1,458.33 1,121,794
有限公司
8 周许挺 1.46% 1.46% 875.00 673,076
9 治晓黎 0.97% 0.97% 583.33 448,717
10 隆华平 0.56% 0.56% 333.33 256,410
11 温世柱 0.56% 0.56% 333.33 256,410
12 王滋政 0.56% 0.56% 333.33 256,410
13 刘菊茹 0.56% 0.56% 333.33 256,410
14 张腾欧 0.56% 0.56% 333.33 256,410
15 赵莎 0.56% 0.56% 333.33 256,410
16 黄鸿谷 0.56% 0.56% 333.33 256,410
17 高凌 0.50% 0.50% 300.00 230,769
18 杨喜源 0.42% 0.42% 250.00 192,307
19 兰增荣 0.28% 0.28% 166.67 128,205
20 邱焕斌 0.28% 0.28% 166.67 128,205
21 齐继伟 0.28% 0.28% 166.67 128,205
22 梁小媛 0.28% 0.28% 166.67 128,205
23 王师 0.28% 0.28% 166.67 128,205
24 钟强 0.28% 0.28% 166.67 128,205
25 刘改进 0.22% 0.22% 133.33 102,564
26 吴端松 0.28% 0.28% 166.67 128,205
27 陈嘉浩 0.28% 0.28% 166.67 128,205
28 燕胜艳 0.28% 0.28% 166.67 128,205
29 冯洁燕 0.14% 0.14% 83.33 64,102
30 李浪 0.14% 0.14% 83.33 64,102
31 梁洪秀 0.06% 0.06% 33.33 25,641
32 周文庆 0.14% 0.14% 83.33 64,102
33 陈中鉴 0.14% 0.14% 83.33 64,102
34 罗志敏 0.08% 0.08% 50.00 38,461
35 李留录 0.11% 0.11% 66.67 51,282
36 周晓翠 0.14% 0.14% 83.33 64,102
37 陈剑涛 0.14% 0.14% 83.33 64,102
38 刘明 2.67% 2.67% 1,600.00 1,230,769
39 李会玲 1.82% 1.82% 1,090.00 838,461
合计 100.00% 100.00% 60,000.00 46,153,831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
数量将随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8,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日海通
讯充电桩项目建设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 13 元/
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日海通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4,615,383 股,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1 王文生 30,769,230
2 夏何敏 3,846,153
3 日海通讯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10,000,000
合计 44,615,383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限售期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刘志洪、陈中杰承诺:自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
李文燕、广州凯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高谱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上市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陈汉荣、深圳年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许挺、治晓黎、隆华平、温世柱、王滋
政、刘菊茹、张腾欧、赵莎、黄鸿谷、高凌、杨喜源、兰增荣、邱焕斌、齐继伟、梁
小媛、王师、钟强、刘改进、吴端松、陈嘉浩、燕胜艳、冯洁燕、李浪、梁洪秀、周
文庆、陈中鉴、罗志敏、李留录、周晓翠、陈剑涛、刘明、李会玲承诺:若于股份上
市日其持有的建通测绘股权不足(不含本数)十二个月,则自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若于股份上市日其持有的建通测绘股权已满(含本数)十二个月,则自
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可申请解
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条件和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可申请解锁的条件:
按《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度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
可申请解锁的时间(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第一期 1、按《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30%
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业
绩承诺期第一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
第五个工作日;
2、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个工作日。
可申请解锁的条件:
按《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度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可申请解锁的时间(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30%+
第二期 1. 按《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
先前可申请解锁股份数
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
(如有)
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
的第五个工作日
2. 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个工作日。
可申请解锁的时间(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
1. 按《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业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
第三期
绩承诺期第三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 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100%
第五个工作日
2.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工作日。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王文生、夏何敏、日海通讯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认购的日海通讯股份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现行相关
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业绩承诺及补偿
(1)刘志洪、陈中杰承诺建通测绘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含本数)3,500 万元、5,300 万元、7,860 万元;净利润为以下两
个数值中最低者为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若建通测绘在承诺期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小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则刘志
洪、陈中杰按照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股份、现金
补偿。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
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期间损益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建通测绘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
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建通测绘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
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标的股权交割手续由交易对方和建通测绘负责办理,日海通讯应就办理标的股权
交割提供必要的协助,标的股权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九十天内完
成交割。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
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
律规定和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58,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其
中 29,000 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剩余部分将用于日海通讯充电桩项目建
设。
上述用途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
解答》的相关规定。
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采用自筹资金的方式作为补救措施,不会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
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交易对方包括王文生和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王文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
金部分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同意聘请以
下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专业服务:
1、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3、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