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方欣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全体股东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
的方欣科技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
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
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尤其是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述相关交易是公平、
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同意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周友梅 成志明 朱 东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