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6-00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展公司投资渠道,
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根据公司多元化战略布局,拟认购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已于2016
年1月9日与深圳市华益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二)审议情况
公司2016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认购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2.5亿元人民币认购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
份额。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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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深圳市华益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盛世”),华益盛世成立于
2014年5月20日,主要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顾问。
华益盛世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57层;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投资顾问;
主要股东:王斌、杨平、何燕君、张天星、郑平进、沈霄。
公司与华益盛世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认缴资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但不超过10亿元;
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益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股权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银行业务及其它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之日起或约定的合伙
企业资金募集期届满之日起5年,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2年。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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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深圳市华益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资期限:合伙企业的资金募集期为一个月。在募集期各合伙人合计认缴的
出资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即可成立。每位合伙人应在其收到合伙企业成立暨缴款
通知后二十日内缴纳其认缴的全部出资;
投资目标:主要投资于大健康、医疗及消费或健康生活相关的产业,包括上
市公司股权和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他权益;
投资决策: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就项目的投资和退出、重大财产处
置做出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五名委员,由具有企业管理、投资、财务、
法律等相关投资领域从业经验的人士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至少由过半数以
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决议由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审议批准方为有效;
管理费:在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本合伙企业须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合
伙企业管理费计算方法:每年(一年按365天计算)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的出资额的2%;
违约责任:若出现违反合伙协议的情况,违约方应赔偿履约方由于其违反合
伙协议而遭受的损害。除合伙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伙协议,致使履约
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履约方;
争议解决方式:合伙协议各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合伙协议的解释、
签署、违约、终止和/或执行相关或其他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如三十日内不
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应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
途径解决;
生效条件及期限:合伙协议自协议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伙协议期限
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相同。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可为公司未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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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渠道,推动公司外延式发展,实现公司多元化战略目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益成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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