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稞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1 09:14: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6-001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9 日(以下简称“公司”或“青青稞酒”)

接到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的通知,其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 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华实投资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持续看好青青稞酒的发展,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不超过 400 万

股或市值不超过 8,000 万元青青稞酒股票。

3、增持期间: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4、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5、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增持金额 增持占公司

增持人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股) 成交均价(元)

(元) 总股本比例

2015.07.15 50,000 23.193 1,159,659 0.0111%

华实投资 2015.08.24 50,000 21.15 1,057,500 0.0111%

2015.08.26 50,000 19.19 959,500 0.0111%

合计 - 15,000 - 3,176,659 0.0333%

截止本公告日,华实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实投资持有本

公司股份 29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华实投资持有本

公司股份 292,650,000,占公司总股份的 65.03%

华实投资承诺在增持青青稞酒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其在增持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严格履行了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

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华实投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且不在法定期限

内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后,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华实投资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华实投资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

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截至本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履行的信息披露程

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佑德酒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