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光大金控支付股份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新疆光大金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光
大”)和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大”,与新疆
光大合称“光大金控”)分别发送的《关于确定<和解协议书>第 2.2 条项下定价
基准日的通知》(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光大金控确定定价基准日通知的公告》。
根据通知第 6 条的内容,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 10 日内,分别向新疆光大和
天津光大支付 4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
京信威”)股份转让款。公司在收到通知后积极办理后续事宜,已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分别向新疆光大和天津光大支付北京信威股份转让款 881,647,834.35 元、
30,135,086.66 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进展情况及时
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