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浙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策”)拟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投资浙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文产基
金”)。
浙江文产基金目标募集规模拟定为50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基金份额拟定为
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部分。本基金管理人拟定为管理团
队与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和运作基金,履
行对基金的实际管理职能。公司将与管理人签订《合伙协议》,该协议的具体细
节和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各方将秉持合作共赢、互惠友好的态度积极推动此事项的进展,尽快商
议成立基金的各项事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浙江文化产业
成长基金的议案》。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参与设立的基金情况
1、基金名称:浙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 (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
核准登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文产基金尚未实际注册成立,一切信息以企业登记机关
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合伙企业拟通过对有潜力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
份、股权、业务和资产进行投资、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当的、符合中国法律规
定的其他投资活动,为合伙人获取满意的经济回报。
2、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服务(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3、存续期限:合伙存续期为 5 年,即基金投资期 2 年,退出期 3 年,退
出期结束后如仍有项目尚未退出,可根据情况在征得合伙人会议同意后延长退出
期 1 年。
4、基金管理人拟定为管理团队与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合资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受托管理和运作基金,履行对基金的实际管理职能。
5、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媒体行业、网
络文化产业、数字杂志业、数字报纸业、数字广播业、数字电影业等媒体产业及
相关行业中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早期创业项目,特别是与新媒体相结合的
TMT 领域,比如新媒体平台、移动互联网、在线教育、云计算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各方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出资人的有限责任,出资
比例由各方友好协商认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浙江文产基金,是为了抓住浙江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为
文化产业开辟投融资渠道,推进省文化产业优化升级,有利于借助管理团队的投
资能力,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积极挖掘细分行业优质资源,同时分享快
速发展的投资并购市场的回报。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协议和项目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
中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存在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使公司投资可
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
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
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
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有关事项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基金设立之后不会产生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未来公司将会
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基金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