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1-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设计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6元,共募集资金83,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

销费等)6,195.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68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20ZA0220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设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 备案文件 环保文件

(万元)

1、提高公司研究设计 宁环表复[2011]115

43,996.96 宁发改投资字[2011]459 号

及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号

2、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4,190.00 秦发改投资字(2013)174 号 /

3、补充流动资金 29,485.04 / /

合计 77,672.00

1/4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公司首次募投项目中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全国性经营服务网络布局的

需要,变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投资项目 对象 变更前 变更后 金额(万元)

南宁、海口、成都、

南宁、海口、成都、

郑州、西宁、济南、

郑州、西宁、济南、

分支机构 南昌、杭州、天津、 1,924.00

南昌、杭州、天津、

太原、沈阳、广州、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太原、沈阳

昆明、银川

区域性第三

方试验检测 厦门、昆明、新疆 杭州、昆明、银川 2,266.00

中心

合计 4,190.00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从公司全国性经营服务网络布局和运营情况来看,公司广东、云南两省业务承

揽金额较大,区域市场前景较好,宁夏可利用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已

有资源进行开拓,有必要对广州、昆明和银川三个分支机构进行扩建,从而将广州、

昆明和银川增加为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区域性第三方试验检测中心区域

性布局来看,将区域性第三方试验检测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厦门调整为杭州,更便于

人员和设备的调度,并与已有检测中心服务范围衔接,有利于市场拓展。宁夏公路

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已有检测中心,但设备、设施需要补充、更新,故将新疆

区域性第三方试验检测中心地点调整为银川,更有利于宁夏及周边地区试验检测业

务的拓展。

三、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4

地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建设内容以及公司承诺的投资总额

的情况。

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

资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3/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俊涛 刘旭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设集团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