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6-00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公司维持股价稳定措施的
公告》,鉴于公司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6 日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受定期报告披
露窗口期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拟将增持计划延期,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股份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计
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不高于人民币 1 亿元的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即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公司维持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二、股份增持计划延期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三十日起算,直至公告前一日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沟通确认,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将本次增
持计划期限延长三个月,除此之外其他承诺不变。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