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6-00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以现场
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星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聘任张星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张星春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张星春先生的个人简历,
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张星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星春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6295539、联系传真:0536-6295539
联系邮箱:sdkj002526@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附:张星春先生简历:
张星春,男,大学学历,曾任市场营销服务中心服务部部长、市场管委会秘
书长、监事会主席等职。张星春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星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