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6-001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
月9日发布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
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5),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的企业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振
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将不
低于2,000万元 。” 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通知,淄博鑫联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相关增持承诺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 1,2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7%,增持金额为 20,027,260 元。
本次增持前,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2,320,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
本次增持后,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1
3,524,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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