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6-00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3 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慧芬
女士召集,经监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权
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
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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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
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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