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QY 视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GQY 视讯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GQY 视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1 号”《关于核准宁波 GQY 视
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GQY 视讯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6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886,6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76,214,8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385,120.00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0)第 11530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规定,GQY 视讯在 2010 年度审计报告中
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 6,393,367.44 元计入管理费用,
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GQY 视讯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调整,并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据此,GQY
视讯 2010 年 IPO 募集资金净额由原 810,385,120.00 元调整为 816,778,487.44 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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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 22,740.00
2 年产 1 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 4,05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余额为 47,735.31 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44,891.16 万元。全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中。
二、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其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专业视讯产业上的战略部署,参与世界领先的增强现实
产品的研发、应用、生产和制造,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
自有资金投资美国公司 Meta Company(以下简称“Meta 公司”或“标的公司”)拟
增发的 B 轮优先股中的 178,633 股股份。
GQY 视讯本次投资具体金额将根据协议约定价格 1,000 万美元,具体按股
价支付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其中将使用超募资金 4,800 万元人民币,不
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增资完成后,GQY 持有标的公司 178,633 股优先
股,占标的公司完全稀释基础上 3.617%的股权。
Meta Company 系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在美国设立的以研发为
核心的高科技公司,专注于可穿戴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以下简称 AR)
智能设备以及生态系统的公司,主要产品是智能眼镜 Meta-1、Meta Pro,同时还
提供从 AR 智能眼镜、SDK 开发工具、以及完整的 AR 应用软硬件配套支撑平台。
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简称 AR)是一种利用计算机系统产生的二维或
三维信息来增加用户对现实世界感知的新技术,该技术利用计算机系统产生现实
环境中并不存在的虚拟信息,这些虚拟信息可以被用户从视觉、听觉、触觉、嗅
觉等各种方式感知,成为周围真实环境的组成部分,从而增强用户对现实世界感
知。GQY 视讯通过投资 Meta 公司加入增强现实领域的生态圈,将 Meta 的 AR
技术与 GQY 视讯的大屏幕综合显示技术融合形成具有特色的显示应用,拓展应
用市场和视讯产业。
三、 风险分析
增强现实技术虽然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行业宏观前景也较为广阔,但仍将
面临技术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制定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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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来防止和控制风险。
(1)业务技术风险:AR 眼镜作为智能硬件的一种,其研发生产制造涉及
硬件设计开发、软件开发、电子技术、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等多种学科,且在后
续量产过程中,需要具备良好的质量控制及供应链管理等能力。Meta 公司面临
未来不能保持前述领先优势的风险。
(2)市场推广风险:目前消费者对增强现实技术的认知有限,增强现实软、
硬件产品推广面临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随着增强现实行业的迅速发展,未来国际和国内将产
生新的产品或出现企业不断进入该行业,伴随增强现实技术日益成熟,行业竞争
或将非常激烈,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4)跨国合作风险:Meta 公司作为一家美国公司,与本土企业 GQY 合作,
双方在企业文化及运营管理方面存在差异,面临相应风险。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超募资金
使用事项尚在董事会决策范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
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产业发
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二)、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 Meta 公司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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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一)、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推
进公司视讯产业的拓展;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
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
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
利益, 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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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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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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