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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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股票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6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

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北

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停牌期间,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

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继续停

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结果后另行

通知复牌。

2015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

《关于对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

政许可)【2015】第65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

认真回复,并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1月8日披露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

复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永大集团;股票代码:0026220)将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

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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