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为推进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
轴”)部分生产工艺的优化升级以及新产品、新客户的拓展等,保障其生
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金鸿曲轴拟向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
江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额度和风险敞口额度
(即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各类授信业
务所实际形成敞口的债务余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紫荆
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公司为金鸿曲轴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一年。
4、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金鸿曲轴实际的经营及资金
需求,协助金鸿曲轴办理相应的融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相关
的各项法律文件等。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对金鸿曲轴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 1558 号
4、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5月25日
7、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
曲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
备(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
(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储服务;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金鸿曲轴 100%的股权。
9、资产及经营状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曲轴资产总额 49,495.73 万元,负债总
额 33,107.63 万元,净资产 16,388.1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89%;营业收
入 57,479.68 万元,利润总额 5,284.50 万元,净利润 4,473.09 万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金鸿曲轴资产总额 58,715.35 万元,负债总额
37,957.03 万元,净资产 20,758.3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65%;营业收入
50,747.09 万元,利润总额 4,943.75 万元,净利润 4,227.64 万元。该部分数
据未经审计。
10、截至目前,金鸿曲轴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两笔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鸿曲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
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其生产工艺的优化升级
以及新产品、新客户的拓展等,保障金鸿曲轴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公司对金鸿曲轴的融资事项提供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200万美元及10,7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
7,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12月31日)
的22.69%。因历史原因,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逾期对外担保本金为
200万美元及3,7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除上述事项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