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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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

望先生主持,经过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

成本及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

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两年),分期发行,每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期限不超过 270 天,具体由公司及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由承销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发

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

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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