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6(临)—0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2016 年 1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6 年 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6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9
人,代表股份 70,918,5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8.176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
股份 46,552,2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0596%;
( 2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计 35 人 , 代 表 股 份
24,366,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166%。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符晓渊律师、郭栋律师现场
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804,7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 99.8395%;反对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 0.0323%;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份数的 0.1282%,表决结果为通过。剔除本次重组相关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
资有限公司、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杨世江所持股份后,其他非
相关股东同意 14,733,747 股,占出席会议非相关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99.2336%;反对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相关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0.1542%;
弃权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相关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0.6122%,表决结果
仍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符晓渊 郭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