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数控:关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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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 2016-001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接到公司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胜军先生、郭伯春先生、刘毅先生的通知,李胜军先生、郭伯春先

生、刘毅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

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42 号),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军先生、郭伯春先生、刘毅先

生通过该公告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六个月内,计划择机通过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 2015 年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

额的 10%。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李胜军先生于 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

份 495,800 股,从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累计

增持本公司股份 535,059 股,累计完成增持承诺的 98%。

郭伯春先生于 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

份 458,500 股,从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累计

增持本公司股份 561,300 股,累计完成增持承诺的 99%。

刘毅先生于 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

528,700 股,从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

持本公司股份 528,700 股,累计完成增持承诺的 97%。

三、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化

1

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89,150,000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280,777,537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36,231,883股,截至2016年1月7日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6,159,420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持

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化见下表。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和比例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和比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胜军 17,512,150 9.258 18,047,209 3.566

郭伯春 17,512,150 9.258 18,073,450 3.571

刘毅 17,512,151 9.258 18,040,851 3.564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原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

为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形,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变更为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变更为肖日明先生、肖毅先生和肖申先生,详见2015

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2015-074公司公

告)。

3、自2015年12月28日起李胜军先生、郭伯春先生、刘毅先生解除一致行动

协议,详见2015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

2015-075公司公告)。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原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7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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