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01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接控股公
司东阿阳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阳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51%股权)通知,东阿阳光近日收到东
阿县财政局《关于预拨第一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补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东财建指【2016】1 号),获得 2015 年国家节能减排财
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补资金 1,000 万元,专项用于东阿阳光 10000Nm3/h
焦炉煤气甲烷化生产 LNG 项目,截至目前,上述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东阿阳光
账户。
二、获得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东阿阳光将上
述专项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东阿阳光 10000Nm3/h 焦炉煤气甲烷
化生产 LNG 项目设备折旧年限,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分期计入营
业外收入,预计年均影响东阿阳光营业外收入约 50 万元。最终该专项政府
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有效利用好奖补资金,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加快推动清洁能源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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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应用,为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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