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0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
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泰州市虹桥园
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协议甲方)签订了《委托代建合作协议》,本公司(协议乙方)
负责协议项目的代建工作。公司已于201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4-044),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前一次合同进展公告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5),对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截止目前,合同项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所涉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一期安置房已通过主体验收,后续的施工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2、公司已经收到安置房项目一期合同款8139万元,后续工程进度款将按照合同
约定进行申报。
3、受拆迁因素影响,安置房项目二期的桩基施工仍在进行当中,计划在1月31
日前完成二期的桩基施工。
目前,本项目各相关事项均按照协议计划予以履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常经
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