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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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0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宏达京建投资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京建”)组成联合体(协议乙方),就镇江市李家山旧城

改造项目,与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交投”)和镇江红

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红星”)(协议甲方)共同签订了《李家山旧城改

造项目委托代建合作协议》。公司已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前一次合同进展公告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5-084),对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截止目前,合同项目的履行情况

自前次合同进展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所涉项目(红星凯旋城项目)

与之前进度相比无明显进展。针对本项目整体进度滞后问题,公司及宏达京建数次

与甲方沟通并向甲方书面反映了联合体关于推进项目进展的要求,至今尚未得到甲

方的正式回复。联合体将继续保持与甲方沟通,希望甲方尽快明确本项目的后续进

程安排。

另,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均已做好了充分准备,能够满足本项目工

程建设施工的需求。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目前,甲方负责的项目拆迁、设计招标审核等系列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整体进展严重滞后,本项目的具体后续进展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根据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本项目存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

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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