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周建灿先生进行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5年04月09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
售条件的16,000,000股股份,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质押期限1093天,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04月0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04
月06日(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控股
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2015年06月01日公
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人
民币,权益分派实施后,周建灿先生上述质押的股份由16,000,000股变更为
32,000,000股。
近日,周建灿先生将其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32,000,000股中的
16,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剩余质押股份为
16,000,000股。
2、股东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质押 质押开始日 本次质押
股东名
股东及 股数 期(逐笔列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称
一致行 (万) 示) 股份比例
动人
绍兴银
行股份
周建灿 是 1,500 2016-01-04 2018-01-04 有限公 43.57% 融资
司上虞
支行
合 计 1,500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周建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1.52%。其中,本次股票质押数量为15,0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43.57%,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截止本公告日,周建灿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3,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95.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63%。本次股票质押不影响周建灿
先生对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表决权及投票权不发生转移。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1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