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6-01-07 14: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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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

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内部审计工

作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条款 修订后《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条款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

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

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

少于三人。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

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

第七条、第八条

第八条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为专职

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

人员,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任免。公司应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控

制人的关系等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余条款不变。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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