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
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内部审计工
作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条款 修订后《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条款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
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
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
少于三人。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
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
第七条、第八条
第八条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为专职
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
人员,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任免。公司应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控
制人的关系等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余条款不变。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