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5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2015年12
月18日、2015年12月25日和2015年12月31日又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2015-098、2015-100)。
截止目前,公司已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自停牌以来,各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重组标的公
司进行尽职调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相关方均确定以2015年12月31日作为本
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1月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
尚未全部完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
牌时间,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于2016年2月9日
前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容。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
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
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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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
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将与有关各方一起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继续停牌期
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五个工作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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