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6日
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44号),主要内容如下:“我会依
法对你公司推荐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
30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
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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