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关于股东方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7 09:58: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6-01-0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方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1月6

日收到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送达的《关于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函》,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及旗下企业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2015年11月4日与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联合受让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

公司流通股股份21,982,7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7%,详细情况见本公司2015

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相关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11-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下融通资本长城汇

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 15,886,129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2%;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82,703 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0.025%;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21,9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48%。上述三方合计持有本公司

37,868,82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5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之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

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

司股份。鉴于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比例超过 5%,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股份比例将超过 5%,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6 个月期满后,中国证监会有另行规定的,将遵守该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