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6-003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承诺函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为了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迎驾集团”)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承诺的相关情况,本公司特做出补充说明
如下:
截止 2015 年 1 月 6 日,迎驾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3,231.60 万股,约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79.04%。其中:
(1) 迎驾集团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63,201.60万股,约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9.00%。迎驾集团已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请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
(2) 2015年7月10日,迎驾集团以每股25.99元价格增持了本公司30.00万股,增
持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具体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3)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
控股股东迎驾集团2015年7月10日增持的该部分股份,本公司于2016年1
月5日收到迎驾集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迎
驾集团于2017年1月12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2015年7月10日增持的该
部分公司股份。具体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出
具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4) 2016年1月6日经本公司询问,控股股东迎驾集团回函:迎驾集团关于未来
12个月内不减持迎驾贡酒股份范围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2015
年7月10日增持的股份。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