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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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锦股份”或“公司”)2013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华锦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核准,华锦股份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8,936,170 股,2014 年 12 月 25 日完成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及限售登记工作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由 1,200,506,367 股 增 至

1,599,442,537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599,442,537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的限售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绍林、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排

1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99,468,0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家。

4、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744,680 95,744,680

2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893,617 39,893,617

3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6,595,744 26,595,744

4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22,872 11,422,872

5 王绍林 16,502,659 16,502,659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324,471 3,324,471

7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84,042 5,984,042

合计 199,468,085 199,468,085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类别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860,716 26.06 217,392,631 13.59

其中:国有法人股 217,389,175 13.59 217,389,175 13.59

其他内资持股 182,965,426 11.44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6,502,659 1.03

高管股份 3,456 0 3,456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2,581,821 75.06 1,382,049,906 86.41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182,581,821 75.06 1,382,049,906 86.41

合计 1,599,442,537 100.00 1,599,442,537 100.00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1、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2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2、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4、中信建投证券对华锦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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