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6-0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峡股份,股票代码:002320)将于2016年1月7日
开市起复牌。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峡股份,证券代码:002320)于2015年6月25日下午开
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29)。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58),于2015年8月27日,9月3日、10日、14日、21日、28日,10月12日、
19日、26日,11月2日、9日、16日、23日、30日,12月7日、14日,2016年1月5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61、2015-63、2015-64、
2015-66、2015-67、2015-69、2015-70、2015-71、2015-74、2015-75、2015-81、
2015-84、2015-85、2015-87、2015-88、2015-89、2016-01),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拟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
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
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为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所下发的《关
于对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5】第
69号),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本次交易
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完善。有关答复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
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将于2016年1月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海南省国资委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批准、港
航控股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非关联股东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本
次交易、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
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