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16-00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6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张金国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62 名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朱勇强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0 万股调整为
177.5 万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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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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