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 闽能 公告编号:2016-00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 20MW 光伏发电
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6 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闽(哈密)
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 20MW 光伏发电
项目的议案》,同意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哈密公司”)开发建设新疆
生 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 20MW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17212.36 万元,资金来源: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其余为银行贷款。
该项目于 2015 年 4 月 2 日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
设,4 月 15 日完成项目备案,6 月份正式动工建设,10 月份完成全部土建及设
备安装。为确保项目发送电成功,中闽哈密公司编制了完善的反送电方案和设备
调试方案,制定了详细的组织、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积极协调国网新疆电力公
司办理各项涉网手续,精心组织施工、调试、监理、设备厂家等单位,对反送电、
设备调试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逐条进行认真复核,对检查出的缺陷及时进行闭
环处理,2015 年 12 月 24 日反送电成功,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个光伏方阵并网
调试,至 2016 年 1 月 6 日陆续完成其余光伏方阵的并网调试工作,项目顺利实
现并网发电。目前,中闽哈密公司正进行设备消缺工作,为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
过 240 小时试运行做好充分的准备。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