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6 13:24: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雪迪龙(002658)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 欣 联系电话:010-8512754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卫东 联系电话:010-851276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苏欣、方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5 年 12 月 24、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文件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检查其完备及合规性;

2.通过访谈,了解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的实际执行情况;

3.通过访谈,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变化情况;

4.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公司的独立性;

5.通过访谈,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管理层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制度、人员构成,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情况;

2.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内审部门的会议文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运行情况。

1.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是

板上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 是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是

的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 是

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 是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高风险投

资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 2015 年度披露的公告;

2.通过访谈、实地考察方式,了解公告内容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 2015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凭证,了解公司大额资金的往来情况;

2.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不适用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的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帐,了解资金的使

用情况;

2.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决议文件,通过实地考察、与高管访谈的方式,了解募集资金

使用的具体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是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

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3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通过与高管访谈,了解公司 2015 年度的运营情况;

2.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与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通过访谈等方式,了解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 2015 年度的大额资金往来凭证,通过与高管、财务负责人等的访谈,了解大额资

金往来的情况;

2.查阅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动态,了解公司所处生产经营环境;

3.查阅公司重大合同,通过访谈的方式了解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4.通过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前期问题的解决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不适用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针对每个问题逐项说明公司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持续督导措施及效果和进一步的整改计

划。

4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环境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工业过程分析系统

生产线建设项目”、“分析仪器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运营维护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五个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66,411,700.00元;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专项

研发实验室及生产办公配套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1,257,500.00元。

截至2015年10月31日,除“运营维护网络建设项目”将继续实施外,其余五个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累计投入194,047,286.67元,待支付金额29,494,301.94元,

共节余资金87,521,105.33元;此外,扣除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待支付款项及节余资金后,超募

资金实际剩余51,826,637.20元。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含超募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为

35,203,723.24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利息收入为35,198,585.85元;自2013年4月至今,公

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为26,226,205.42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共计200,772,533.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变更“运营维护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维护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全国建立29个环保运营

维护服务中心,其中包括设在北京的全国运营维护中心、22家省级运营维护中心和6家市级运

营维护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56,119,700.0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原募投计划内19个运

营维护中心的建立,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513,193.94元。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尚未

完成建设的运营维护中心实施地点变更为“根据公司运营维护业务发展需要新增建设的运维中

心”。

上述事项均由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 欣 2016 年 1 月 5 日

杨卫东 2016 年 1 月 5 日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

(加盖公章)

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雪迪龙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