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6 13: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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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5 日(星期

二)下午 14:5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4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永东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

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97,442,1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97,408,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1.2644%;网络投票股东为 2 人,代表股份数为33,5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7,442,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夏旭东、束晓俊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辉隆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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