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6-00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投资”)与自然人李小六
及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投资”)三方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在
浙江省海宁市签订了《关于成立海宁皮城康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就开展康复医疗专科服务业务成立合资公司。
该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协议甲方: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有法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经营范围:健康产业领域内的投资、咨询和管理;财务咨询服务;第一类医
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广顺路 407 号皮革城大厦 1802 室。
健康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协议乙方:李小六,身份证号码:41082219******5012。
李小六先生,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康复医学
15 年,主要擅长神经康复(脑卒中、脑外伤康复),骨与关节病康复(颈肩腰腿
痛、骨折术后、韧带重建术后等康复),老年病康复和脑瘫康复;出版专著 5 部;
社会兼职: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医学会上海专委会青年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康复
医师分会老年病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康复医学会骨科、疼痛专业委员会委员。
(3)协议丙方: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册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 426 号中海大厦 1 号 501 室。
康宁投资股权结构见下表:
康宁投资股权结构表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许 萍 820.5 27.35
许海彬 820.5 27.35
彭守炼 744.6 24.82
程 玮 410.4 13.68
王荣平 204 6.8
合计 3,000 100.00
李小六先生、康宁投资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具备履行本合作协议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海宁皮城康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院”)。
拟定法定代表人:任有法
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拟定经营范围:康复医疗专科服务。
拟定注册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广顺路 407 号皮革城大厦。
拟定股权架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50 货币 55%
李小六 472.5 货币 15.75%
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 877.5 货币 29.25%
合计 3,000 —— 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的信息为准。
2、组织机构安排:
康复医院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各方有权各选派一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健
康投资选派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作为该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设
监事 1 名,由健康投资选派。
经营团队:康复医院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其他经营管理
团队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康复医院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会计)
由健康投资委派或选任。
3、三方权利义务:
健康投资权利义务:
(1)协议签订后 90 日内,由健康投资负责落实康复医院的 13,000 余平方
米的经营场所的租赁,并协助康复医院取得康复医疗专科服务的相关行政许可。
(2)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李小六权利义务:
(1)负责专业医疗团队人员的招聘,前述专业人员应与康复医院签订劳动
合同。
(2)保证在与康复医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除健康投资和康宁投资一致明
确书面同意的以外,其本人不得从事以下行为:另行投资、管理、控制或参与管
理与康复医院从事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或者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权或类似收益的;接受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其他公司或经营者的聘用,从事
与康复医院现有业务或发展业务可能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转移康复医院的营业
(业务)至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泄露、出让或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康复医院的经
营信息与技术秘密;其他利用康复医院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损害康复医院利益的
行为。
康宁投资权利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4、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
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
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
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5、其他:
(1)康复医院投资总额度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至 1 亿元范围内且有盈利
时,实际投资可转为康复医院注册资本,康复医院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3,000 万元
至 1 亿元范围内时,健康投资、李小六和康宁投资持股比例 55%、15.75%、29.25%
保持不变;康复医院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 1 亿元后,因康复医院经营或其他项目
投资需要继续增资的,三方可按持股比例认购增资并实缴给康复医院。任何一方
同意增资但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而放弃认购增资的,则增资完成后三方股权比
例按增资金额相应调整。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
方式加以解决。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康复医院设立地的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投资通过与李小六先生及康宁投资共同出资设立
康复医院,积极部署开展康复医疗专科服务业务。此次投资是本公司发展医疗健
康服务新产业的首次实质性举措,通过设立康复医院加快公司在康复医疗新兴领
域发展,把握国家健康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挖掘潜在市场价值,通
过股权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未来的持
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康复医院公司成立后,预计将持续投资康复医院项目,打造连锁经营模
式,并根据每个项目设立新的子公司,由其子公司负责经营每个项目的具体事宜。
3、该康复医院计划于 2016 年年中投入运营,预计短期内对本公司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康复医院项目的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投资在康复医疗领域
的首个项目,对于新业务的运营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
风险;康复医院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相关经营项目的资质许可手续,履行相应
的政府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前该项合作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各项合作实现的效益尚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合作协议文本。
2、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