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5 09:21: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业务开展需要,辽宁集佳节能墙体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

集佳”)拟委托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承揽智能连续浇注设备

的生产和生产线的改造,承揽合同总价款为4,030,027.22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柳长庆先生持有辽宁集佳80%股权,公司实际控

制人周素芹女士持有辽宁集佳20%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辽宁集佳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与辽宁集佳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4,030,027.22元,公司于

201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柳长庆、柳永诠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

决,独立董事马国强、王振山、刘晓晶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辽宁集佳节能墙体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路 302 号

法定代表人:柳长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

筑材料、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维护;机械及

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土木建筑工程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柳长庆 人民币 8000 万元 80%

周素芹 人民币 2000 万元 20%

2.关联方简介及主要财务数据

辽宁集佳成立于 2009 年,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装饰

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辽宁集佳近三年来经营情况良好,2014 年实现营

业收入 3,368.6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51.42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辽宁

集佳净资产为 6,245.70 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柳长庆先生持有辽宁集佳8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

人周素芹女士持有辽宁集佳20%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辽宁集佳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辽宁集佳是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安防产品及建筑工程配套设备研发、生产、

销售、施工及工艺技术推广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公司经过多年研发和反复试验,

实现了将工业废弃物转变成为环保建筑新材料的技术突破,在新型节能墙材、复

合墙体系统、配套智能施工设备、多功能警银亭及防护舱、新农村绿色农房研发

等方面掌握了多项核心关键技术,公司的现浇轻质保温复合墙体产品已通过国家

多项检测。辽宁集佳为了更好的提高产能效率,迅速拓展业务范围和规模,在部

分浇注设备的生产、及生产线改造方面有业务需求。本公司在机械设备生产、加

工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能够较好的满足辽宁集佳的承揽需求。因此,双方

签订了设备制造和生产线改造承揽合同。具体情况见合同内容,本次关联交易合

同的总价款约为 4,030,027.22 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均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情况

序 号 品 名 合同金额(元)

1 智能连续浇注设备 3,270,000.00

2 生产线改造 760,027.22

合 计 4,030,027.22

(二)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4,030,027.22 元(人民币:肆佰零叁万贰拾柒元贰角

贰分)

2.2 付款方式:定作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

(四)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4.1 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4.2 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

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回复并

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

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3 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

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五) 验收标准和方法

5.1 验收标准:按照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5.2 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完成后 5 日内

5.3 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5.4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5 日内发现质量缺

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甲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双方正常业务往来,系辽宁集佳业务需求与本公司生产、制

造优势的良好结合,促进交易双方业务开展更为高效快捷。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

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 2015 年业绩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2015 年年初至披露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为

4,282.00 万元。

占同类 可获得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关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交易金 的同类

易定价 易金额 易结算 说明

易方 系 易类型 易内容 易价格 额的比 交易市

原则 (万元) 方式

例 价

由关联

安装工 1662 元 按月结 1662 元

方提供 市场价 3118.18 72.82% ①

程 /平 算 /平

劳务

出售关

0.90 元 按月结 0.90 元

联方电 电费 市场价 4.81 0.11%

/度 算 /度

受本公 费

辽宁集

司实际 出售关

佳节能 42.83 按月结 42.83

控制人 联方材 材料 市场价 21.32 0.50%

墙体装 元/件 算 元/件

柳长庆、料

备有限

周素芹 出售关

公司

控制 联方技 技术开 按合同

市场价 440.00 10.28%

术开发 发费 结算

关联方

设备租 29.85 按合同 29.85

租赁设 市场价 484.40 11.31%

赁 万元/台 结算 万元/台

出售关

0.90 元 按月结 0.90 元

联方电 电费 市场价 0.42 0.0098%

/度 算 /度

鞍山聚 受本公 费

龙自动 司控股 出售关

技术服 按合同

控制设 股东聚 联方技 市场价 57.00 1.33%

务费 结算

备有限 龙集团 术服务

公司 控制 出售关

925 元/ 按月结 925 元/

联方材 材料 市场价 20.27 0.47%

件 算 件

新疆科

大聚龙

本公司

集团股 向关联 同类地 240 元/ 按月结 240 元/

控股股 房屋 135.6 3.17%

权投资 方租赁 区均价 平 算 平

有限合

伙企业

合 计 -- -- 4282.00 -- -- --

注:①公司向辽宁集佳支付的3,118.18万元工程款,系执行2014年公司与辽宁集佳签订

的《建筑工程合同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聚龙股份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138)。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同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该交易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龙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