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李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李磊先生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七棣先生是翁婿关系,与其他持有5%
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我们认为,公司
聘任李磊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李磊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签字:
吴善淦 盛绪芯 沈景文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