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1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以
下简称“建设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止
一、本次理财的批准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平
衡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为加强资金管理,实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最大化,本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 3 亿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该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见本
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
产品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为开展上述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相关理财产品
协议。本公司与建设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方面关系及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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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
资产组合型理财产品
(2)理财货币: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本金金额:3 亿元人民币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4.00%
(6)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7)到期日:2016 年 4 月 29 日
(8)理财期限:120 天
四、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总额度严格
控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规定执
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和流程。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发表了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较好,在确保生产经
营需要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
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
六、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120,0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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